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征收土地的话,通常情况下所进行的都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当然征收土地的类型也是各种各样的,比如说也存在着鱼塘的征收,当然鱼塘征收的话,可能会涉及到一个资金的问题,那么,鱼塘租金国家征收可否可以返还,征收鱼塘怎么补偿?
网友咨询:目前国家征收鱼塘怎么补偿?
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冉缤律师解答:
我们国家规定的鱼塘租金,并没有说需要政府来进行返还,如果要征收鱼塘的话,那么还需要进行补偿,补偿的具体规定是根据当地的政府文件来进行的。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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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缤律师解析: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律所高级合伙人,十七年律师生涯,新浪网特邀专家律师。专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的法律理论与实践,代理案件上千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就婚姻法及房产纠纷接受东方电视台,重庆电视台财经频道专题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