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中利息与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在借款合同中,只要产生违约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损失的30%,利息与违约金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如果超过了损失的30%,建议只主张其中一种。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规定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二、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方式
1、约定违约金的方式:
(1)、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可约定违约金的限额
对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对违约金限额有约定,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这样可以避免违约金无限制的累计计算,弥补被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责任限额的约定通常仅仅是一个上限,违约方具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具体确定。
三、在适用违约金责任时需要注意的规范
1、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为前提。
2、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
3、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写明违约金或是产生违约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和利息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对违约当事人约定的责任,利息是违约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借款合同中两者可以同时标注,通常违约金是必须要标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