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很有可能会遇到强拆。强拆一般都是因为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上意见达不成一致导致的,经过其中一方当事人向当地的房管局申请行政裁决之后。被拆迁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哪种情况可以不被强拆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合法的强拆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强拆,另一种是司法强拆。行政强拆是针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在拆迁过程中,只有司法强拆才属于合法强拆。司法强拆是由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为主体所实施的强拆。在实施司法强拆的同时,拆迁方必须给予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方如果没有按照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周转用房和产权置换房屋,是不可以实施司法强拆的。在实施强拆之前,应当提前15天告知被拆迁人,并且做好相应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尽量做到让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在取得强制拆迁决定书之后,实施强制拆迁之前,必须完成公证工作。
由此看来,拆迁方如果想要对合法建筑进行强拆,必须通过合法程序。由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为申请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审核之后,才可以实施强拆。如果拆迁方没有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房屋和周转用房,是不可以进行强拆的。被拆迁人如果遇到违法强拆,可以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