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心而论,女方父母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了,却被你娶走了,让你说,做为父母的,那种心灵上的缺失,又岂是一点钱财所能迷补得了的。
二、当然了,婚姻不是买卖,也不能为了心理上的缺失而狮子大张口,那样,与买卖女儿有何区别?
三、鉴于此,个人认为,关于彩礼一事儿,有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1.女方条件好而男方略差者,少要或者不要为好。毕竟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而不是一结婚都要还帐吧!
2.男方条件好,而女方略差者。适当多补贴女方些,毕竟女儿能挣钱了,被你娶走了呀。就当是二老的养老钱吧。
3.男女双方条件一般。这时,要慎重了,一定要协商,切忌攀比,更不能不顾忌婚后子女的生活,而狮子大张口。
四、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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