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銘嚴格來說由志和銘兩部分組成。志敍述死者的姓名、籍貫、生平事略,一般為散文;銘則用韻文概括全篇,一般在志文的末尾,往往有銘曰開頭,內容是歌贊死者、表達悼念。墓誌銘會刻石埋於泥土中。一般撰寫墓誌銘的人似乎沒有規定,但死者的後人往往會找那些較有名望的人撰寫(名人主動寫除外),而酬勞往往十分豐厚。(樓主可以看看出土墓誌彙編,就可明白了)
神道碑亦即刻於墳墓前所立石碑上的文字。開始於漢代,但到了六朝,只有天子和諸侯可以立神道碑。後來只能是三品以上要員方能如此。由於立神道碑的人身份特殊,所以撰寫者也必須較為特殊,一般是德高望重或身居要職者,甚至可能是皇帝親筆撰寫。碑文的內容主要敍述墓主生平事蹟,有時可能很長。(這類例子太多了,你只要看看宋人的集子就可看到)
墓表即刻於墓地前地上所樹墓碑及其碑上的文字。隨著國家禁令的逐漸放開,普通老百姓的碑文漸漸由原來只是書明墓主到可以有碑文,如此它和神道碑相通了。其內容主要是概述墓主的身份特徵、生平德行以及立碑緣由。撰寫人一般是當地有影響的人物,特別是碑額上題字,必須如此。(这类例子最好到南方的坟墓去看看,如湖北,四川、江西等地) 神道碑和墓志、墓表的区别,主要是他们的作用不同,当然盛行的年代也不同。神道碑立于地上,写作时假定的读者是将来的人,写作的目的是为了纪功立德。墓志埋于地下,写作的目的是为了在沧海桑田之后,表明墓葬的位置。墓表有立于墓前的地面上的,也有一些埋入墓中,其中的一些墓表代表了地上碑刻转变为地下墓志的中间类型。
墓志的大量出现,和魏晋之后丧葬习惯的转变有关,曹魏提倡薄葬,因此禁止私人立碑。东汉时期立于地面的大量碑刻因此转入地下,以墓志形式埋入墓中。出土的最早的墓葬石刻多做碑状,有的题作“墓表”。墓志的形状和“志”这个名称,是在十六国之后才渐渐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