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酒的世界地理”:伏特加引发的“正统争议”
伏特加作为世界七大蒸馏酒之一,引发的争端自然不会少,关于伏特加“正统性”的争议就吵上了欧盟法庭两次。我们普遍都认为伏特加属于俄罗斯,那为什么还有正统性之争呢?那就得来聊聊两次争议都是什么。
一开始的争议,是关于谁有权利宣称自己是发源国。
1977年正是勃列日涅夫当政时代,美国突然质疑苏联伏特加酒的品牌合法性,提出苏联并非最先开始酿造伏特加的国家,并对国际市场上销售的苏联一系列伏特加产品提出产权异议。
美国认为,苏联生产伏特加酒的时间是1923年8月 26 日,即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解除禁止酿造伏特加酒的法令之后,而美国生产伏特加酒的时间,却是在1918-1921年间。当时俄国爆发革命,包括伏特加酒生产商在内的俄国侨民纷纷逃亡西方,并在美国办厂造酒。从时间上看,美国早于苏联生产伏特加,所以认为伏特加产权应归美国。
世人从未怀疑伏特加酒是俄罗斯的发明!
苏联一方面从政治上回应美国的质疑,抨击美国此举是企图剥夺苏联出口伏特加酒的国际资格,美国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迫使苏联停止使用伏特加酒的品牌和在全球广告推广,达到损害苏联商业利益和贬损苏联国家形象的目的。另一方面,苏联政府责令波赫列博金(BЛbMNoxлe6KH)撰写了一本专著《伏特加史话》(NcTOp BOAK ),试图以此证明伏特加是俄国发明的,反击美国的挑战。
那是因为列宁1917年创建苏维埃政权后便宣称,新生的无产阶级红色政权不是沙俄的继承者,也不承认沙俄政权所欠的债务和签署的一系列法令和条约。按此推理,苏维埃政府于1917年12月下令禁止生产伏特加酒的法令跟沙俄的法令毫无关系。这么理解的话,苏联生产伏特加的时间确实晚于美国。
美苏伏特加酒之争闹得不可开交时,波兰政府跑出来插了一杠子。
1978年,波兰政府就“伏特加”这个名字的商业专用权和红牌伏特加的slogan,将苏联告上国际法庭。波兰政府公开宣称,早在波兰王国(创建于1025年)时期,波兰人就发明了伏特加酒,这个时间远早于俄国生产伏特加的时间。
波兰当时在苏联社会主义大家庭,苏联鉴于友好关系和碍于情面并未理会波兰的抱怨和要求。后来发现波兰当真要和它争夺伏特加酒的发明权。
苏联和波兰各自引述历史文献来支持自己的正统性,来争夺在酒标上标示“伏特加”的专属权,事情至此进入白热化。
但这场纷争最终以和局收场。虽然双方都提出具说服力的证据,却没有任何法规成为定论。西方世界主导国际市场,市场经济只讲事实与法律。
二十世纪末,由于欧盟委员会针对不同伏特加种类提出法案,使得“伏特加带”的成员国群起主张:只有以马铃薯、谷物、糖蜜为原料制作的烈酒,才有资格冠上“伏特加”的名号。
引发这次争端的是名为诗洛珂的新品牌,它以葡萄为原料,制作出与传统伏特加迥然不同更甜更滑顺的伏特加。
现今常见以单一谷物来生产伏特加,在过去则是使用多种基底原料。传统认为,与使用较昂贵的小麦或黑麦的基底相比,用马铃薯和甜菜组成的基底虽然便宜,质量也比较差。
诗洛珂就是因此而引发争议。“伏特加带”成员国认为,这款烈酒不应与他们的产品一样标示为“伏特加”,因为它的原料是葡萄,而不是由谷物、糖蜜或马铃薯蒸馏而成。由于其他伏特加生产国希望能够放宽伏特加的定义规范,德国政治家霍斯特·施内尔哈特(Horst Schnellhardt)提出了一个妥协的解决方式:凡不是以马铃薯、谷物、糖蜜这三种原料制成的伏特加,必须在酒标上注明——**制成的伏特加
因此“施内尔哈特协议”(Schnellhardt Compromise)的重要性在于,此后全球各地消费者能明辨所购买的伏特加的血统。
简单总结一下,关于伏特加的两次争议,第一次是因为伏特加的起源而掀起的,伏特加的起源与美国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主要还是在于现今的俄罗斯和波兰。第二次争议则是伏特加酒的原料选择,提醒大家选择伏特加时也看看酒标。
——部分资料来源《世界烈酒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