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参加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女职工,生育二胎或三胎,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
本次可申请生育补助的对象是:参加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女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二胎或三胎。全年均可申请,最迟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按照补助标准,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二胎的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生育三胎的按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
女职工可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工会组织审核复核后交至株洲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株洲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陈世军说,需要提醒的是,在医疗互助项目有效期外发生的分娩、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分娩、未提供规定的完整材料这三种情况不予发放。另外,孩子出生前,申请人调离本市工作的不再享受。
来源/株洲日报 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何杏
编辑/筱安
投稿邮箱:610255300@qq.com
新闻热线:17352733309(吴记者)、15907333036(舒记者)
声明:分享要尊重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株洲发布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