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才有真理?暴力是解决民事问题的灵丹妙药?
7月10日凌晨三点,借着天黑人静,吉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雇佣社会上的百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开着多台钩机、铲车,对长春市机械电子学校进行一场狂砸,一个小时,四栋楼体底层的门窗及护栏全部被拔起砸碎,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当地巡警赶到都也不敢过问,开车便逃。见过此情此景之百姓无不对疯狂的暴徒而切齿,无不为砸得残缺、破碎楼的窗门而惋惜,也为那样猖獗的黑社会势力而愤怒,为逃跑的巡警而觉得蒙羞。在校的师生见到被砸毁的校园,真是欲哭无泪,欲投诉无门,为未来的学校命运而担忧!
这场暴力的发生似乎源于合同的纠纷。长春市机械电子学校2009年春租用了吉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景阳大路上闲置的四栋楼,合同租期是两年,从2009年3月31日至2011年4月。今年春,学院将这些楼卖给了开发商。这样的问题本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且合同上明明写着:不能由于法人的变更而终止合同的条款。但警院的领导们不以为言,因为他们腰状气粗、级别在上,加之警官在人民中有神圣之尊严,因此,不管是否有一纸之文,就向学校发出必须强行搬迁通知,之后是停水、停电,暴力威胁,直至施行暴力打砸。他们是警官,由他们的警官指挥着施暴,多么的潇洒!别说是巡警来,就是防爆警察来,对他们谁能奈何得了?
强权与暴力是不法开发商的惯用伎俩,对付那些弱小的百姓,真是管用,那一个不给开发商让路会得到好的结果?这似乎成为社会的一个普遍法则。然而,对付一个有着千人的民营学校,也管用吗?施暴的不是开发商,是一个顶着司法警官学院花翎的大官们,可能管用,也可能不管用,人民眼睛是亮的,考验的是中国的法律是否还有尊严?中国的百姓是对执法者的信任还有多少?
我们不相信强权和暴力,主张和谐。我们仍相信法律,相信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