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怎么扣除
律师解答: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其经济补偿金额在去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发1999〕个人所得税按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A《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其收入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个人所得税按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1。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较大,被解雇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几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平均水平。具体平均方法为: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企业个人工作年限外,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个人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12年以上按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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