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般什么情况下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律师解答:
原告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1、被告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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