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就在上个月,海南发生了两起人行横道上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
4月28日16时许,在三亚市天涯区回新路源逸茶艺馆路段,一辆小型客车与横过道路的轻便摩托车相撞,最终,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4月25日8时许,在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下洋田游艇码头停车场出口路段,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最终,导致行人死亡。
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员表示,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也是驾驶人的警惕线。这两起事故值得引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重视。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注意减速、观察、慢行并礼让行人。行人通过时应注意“一看二慢三通过”。
那么,司机应该如何依法礼让行人呢?
一是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身前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行人身后车道上的机动车可以行驶;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转弯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行人身后车道上的机动车可以行驶。
二是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绿灯亮,但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时,身后车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行,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机动车左、右转弯影响行人通行时,机动车可以从行人身后车道通行,行人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
省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驾驶人在斑马线、路口处礼让慢行,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风险,这也是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更是驾驶人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海南交警呼吁各位交通参与者,你我礼让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