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东莞民事律师-立遗嘱一定要有人见证吗?
律师解答:
立遗嘱一定要有人见证吗?
如果是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话,那么是可以不用其余人见证的;但是如果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话,那么是需要其余人来见证的,并且见证的人不得少于两名,这是为了保护遗嘱的公正性,以及内容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的见证人是什么人都可以吗?
遗嘱的见证人也不是说随随便便什么人都可以担任的,首先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次见证人要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最后不能是继承人和立遗嘱的人,也不能是和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的见证人去世之后遗嘱还有效吗?
遗嘱见证人的主要作用,是在立遗嘱的时候,确保是出自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还要保证遗嘱内容的公正性和真实性。总而言之,只要在立遗嘱的时候,一切都合乎法律,遗嘱真实有效,那么见证人去世与否都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依旧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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