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吴亦凡性丑闻曝光,全网封杀。
现在已经一年了。
在他沉默期间,关于他的谣言从未停止。
不久前,吴亦凡案一审开庭。
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位前冠军被判入狱。
一个多月过去了,却没有后续报道。
只是简单地揭露了吴亦凡犯罪的性质:
强奸,聚众淫乱。
也正是这几句话引发了网友的各种猜测,网络瞬间炸开了锅。
既然是聚众淫乱,那肯定还有其他同伙。有传言说吴亦凡甩掉了很多明星。那些明星是谁?
吴亦凡不仅应该侵犯暴露的女性,还应该有其他受害者?
但这些问题应该没有答案。
本案涉及被害人隐私,一审不公开进行。
未来很大概率不会公开案件细节。
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网民的好奇心,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吴亦凡审判的现场直播。
男星被抓强奸,从被注意到掉进监狱,
在中间挑出一个点就够了。谁没有一点好奇心?
而且大部分网民价值观简单,会不自觉地替受害者换位思考。
我能感受到一个普通人对抗顶流时的无奈,希望看到恶人绳之以法。
我们太害怕吴亦凡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将来会继续伤害女性。
从正义的角度,我希望他能坐在监狱里,最好是死刑,彻底断绝他再次作恶的机会。
这种对吴亦凡的仇恨和讨伐在情感上是可以理解的。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遇到这种伤害,也应该希望得到别人的声援,集体把加害者钉在耻辱柱上。
所以,我们先入为主地认为:
只要你继续搅起吴亦凡案的浑水,不让它沉下去,你就是在帮助受害者。
事实上,我们都是站在法律之外的普通人,对案件的了解都来自媒体报道的几句话。
这些报道往往夹杂着作者的个人情绪和主观判断,不能作为判断被告的证据。
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我们很容易走入认知误区,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起来喊冤。
1996年亚特兰大爆炸案改编的电影《理查德·尤维尔的哀歌》中就有这样的悲剧。
理查德,一名前警察,申请成为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志愿保安。
有一次,他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一个装有炸弹的军用背包。离公园不远,一场数千人的音乐会正在进行。
理查德决定和值班警察一起疏散人群,以便在炸弹突然爆炸时将伤亡降到最低。
但他的义举几天都没有报道。
《亚特兰大宪法报》女记者为了抢头条,未经证实就刊登了理查德被认为是联邦调查局头号嫌疑人的消息。
当时,理查德在全国受到高度关注。
为了流量,各大媒体没有判断消息的真实性,纷纷转载。
舆论发酵后,理查德成了一名想逞英雄的保安,也成了策划爆炸案的罪魁祸首。
记者24小时堵在他家门口,公众呼吁严惩理查德。
在舆论的压力下,联邦调查局也开始推断他的罪行:
他被警察部队开除了。这一次,他申请了志愿者保障。他应该是想完成一个英雄梦,有犯罪动机。
他未婚,和老母亲住在一起,处于社会底层。这一次,他应该是策划了一次爆炸,他的犯罪动机是+1。
所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FBI对他进行了监控、跟踪和诱供。
最后,在律师朋友的帮助下,理查德还了自己一个清白。
但是联邦调查局也失去了调查爆炸的最好机会。
如果嫌疑人作案成功,策划下一次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是,如果舆论继续干扰甚至影响法律裁决,会造成多少悲剧?
当然,这并不是担心吴亦凡会因为舆论的呼吁而被判更重的刑;
事实上,经过10个月的拘留和审讯,他在一审中被定罪,这表明他不是无辜的。
从情感上来说,谁不希望这样一个敢做不敢认,把女人当玩物的男人被重判?
但正因为如此,我担心判断的方向会受到舆论的影响。
忽略了他身上还有其他罪证,或者更多涉案人员被掩盖。
就像杭州保姆案一样。
事发后,林盛斌将微博改名为妻儿在天堂。他还通过媒体、司法等渠道为妻儿讨回公道。
甚至在安葬妻儿的时候,他还做了直播,最大限度地将自己的悲痛暴露在公众面前。
为了寄托哀思,他还在身上纹上了妻儿的照片,但在镜头前哭不出来。
当时,林盛斌以其多情的个性,一度主导了舆论。
大家都同情他,呼吁重判保姆。
对于这种重大恶性事件,我们大多数人都相信善恶有报,会根据基本的伦理道德来审判罪犯。
简单来说就是以牙还牙,杀人偿命。
但是与敌人复仇的理论会导致更大的愤怒:
杀一个就是杀一个,但是杭州保姆杀了四个人,手段残忍。死刑对她来说太便宜了。毕竟,她只能死一次;
那我们只能尽快判她死刑,让她多活一天,就很难告慰受害者了。
这名保姆该死,但由于从她被捕到判决只有一年时间,她没有时间对林盛斌进行反复多轮的调查。
以至于当林盛斌深情的男人崩溃,大家开始依次质问他的时候,
但由于时间久远,保姆已经死亡,也没有目击者,只能不了了之。
公众舆论监督司法,司法应该是公开和透明的,考虑到人的感情,
但是,过度干预会导致不可预知的结果。
因为普通人得到的案件信息,往往是经过有心人刻意包装,想让我们知道的信息,很难保证这些信息是客观公正的。
如果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煽动成为他的盟友以达到某种目的,那就更可怕了。
就算他主动承认了一些犯罪事实,谁知道他是真的想悔改还是想掩盖更大的罪行?
更何况,赋予舆论干预法制的权力,真的有必要、正确吗?
我们不妨从三个方面来分析一下:
第一,网民情绪化判案,会出现量刑过重。
知乎最后一个特别机智的回答假设了这种可能性:
当一个人拥有巨大的权力而不受约束时,就会导致他残忍。
有人偷电瓶车,死刑也行。看着就烦。
绑架孩子,那好,人贩子的罪行应该是千刀万剐,便宜了他。
什么,你敢说我信普信,杀九族,气死我了。
敢问这样的社会还有公平正义吗?
依案量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验专业性、公正性和人性。目的是增加犯罪成本,减少犯罪。
但不代表以暴制暴,社会文明倒退。
第二,一旦人们依靠舆论干预法制,很可能导致违法的悲剧。
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一个小男孩被他的教练猥亵了一年,最后被绑架到当地一所武术学校,在那里被性侵了几次。
我父亲非常生气,他伏击了罪犯并开枪打死了他。
看到罪犯倒在地上,父亲没有跑也没有反抗,静静地等着警察把他带走,并当庭自首。
此事引起轩然大波,民众和媒体为这位父亲请愿。
最终,他被判过失杀人罪,缓刑五年,并做了300小时的社区服务。
明智地说,这种判断无可厚非,
但那次特殊判决的结果是建立在舆论压力和人情基础上的,不能普遍推广。
不是每个为了给孩子报仇而杀人的父亲都能无罪释放。
如果这个复仇被复制,但是没有得到同样的判决,
这样只会让受害者家庭雪上加霜,再次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
再者,舆论审判一旦成型,没有上诉的普通人如何维权?
没有法律途径,就只能让冤情沉沦吗?
我觉得大家在面对重大恶性事件的时候呼吁重罚是好的,也是必要的。
在公众舆论的支持下,许多案件得到了认真对待和公开审判。
但如果这种干预过了头,有心的人明白了这种力量,就会用自己的情绪去引导舆论,表现得很可怜,很同情。
不仅可以把自己挑出来,还可以利用舆论干预司法,达到某种目的。
长此以往,只会让正义失去底线,裁决失去准绳,会越来越偏离我们关注此事的初衷。这应该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我们要做的是让恶被看到,但一旦专业力量介入,我们就要学会做一个理性的旁观者,适时的观望和倾听。
最后,对于吴亦凡一案,我希望法律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和公众最好的交代,也是对公众人物的警示:
从艺术到美德,从艺术到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