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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民事律师-离婚协议要盖章才有效吗?

时间:2022-11-01 22:17:24 热文 我要投稿

问:郑州民事律师-离婚协议要盖章才有效吗?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要盖章才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不需要盖章的,但是需要双方签字。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后,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生效有两个条件:

一是双方签字,

二是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那么盖章行为本身是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可以不用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平等达成的合法协议。其内容主要是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只要双方是自愿签订的,该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只是增加它在法律上的强制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离婚协议可以取消探视权吗?

不能剥夺对方的探望权,但探望权可以发生中止。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不能被剥夺,但探望权的行使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可以中止探望权的行使。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探望权应当恢复。探望权的行使,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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