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
(1) 用手分开
故解捽者不在于捌格。——《淮南子·说林》
(2) 又如:捌格(分解)
数量词
“八”字的大写
捌【卯集中】【手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八。破也,分也。
又擊也。《淮南子·說林訓》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伔。《集韻》同扒。
又官文書紀數,借爲八字。《正字通》秦法,凡數目字文單者,取茂密字易之。一作壹,二作貳是也。◎按秦諸惟一二三改易,四以下仍用本文,徐氏始收附捌字,今則一至十字改,非秦之舊也。
又《集韻》必結切。與㧙同。捩也。
又筆別切。讀若分別之別。與扒同。亦剖分也。
又皮列切。讀若離別之別。義同。
又《唐韻》百轄切。《說文》《方言》云:無齒杷。从手別聲。《急就篇》捌杷。《師古註》無齒爲捌,有齒爲杷。皆所以推引聚禾穀也。
又博拔切,音八。同朳。〇按集韻从木作㭭。別見木部。
捌【卷十二】【手部】
方言云:無齒杷。从手別聲。百轄切
(八)別也。此以雙聲㬪韵說其義。今江浙俗語以物與人謂之八。與人則分別矣。象分別相背之形。凡八之屬皆从八。博拔切。古音在十一部。
◎ 粤语:baat3
◎ 客家话:[梅县腔] bat7 [台湾四县腔] bat7 [客语拼音字汇] bad5 [海陆丰腔] bat7 [客英字典] bat7 [宝安腔] bat7
◎ 潮州话:boi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