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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完毕:未~之业。
(2)(副)从头到尾;全:~日|~夜。
(3)(副)〈书〉终于:有志者事~成。
(4)副词;表示有点出于意料之外:真没想到他~敢当面撒谎|都以为他一定不答应;谁知他~答应了。
动词
(1) (会意。从音,从人。本义:奏乐完毕)
(2) 同本义
竟,乐曲尽为竟。——《说文》
凡乐成则告备。——《周礼》。汉· 郑玄注:“成,谓所奏一竟。”
(3) 泛指结束,完毕
竟,终也。——《玉篇》
竟,穷也。——《广雅》
谮始竟背。——《诗·大雅·瞻卬》。笺:“犹终也。”
振于无竟。——《庄子·齐物论》
秦王竟酒。——《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语竟。——唐· 李朝威《柳毅传》
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清· 林觉民《与妻书》
(4) 又如:竟学(学完,学到底);未竟之业;事竟
(5) 追究
此县官重太后,故不竟也。——《汉书》
名词
“竟”假借为“境”,边境,国境 。如:竟界(边缘;边界);竟尉(古代边境武官)
副词
(1) 终于;到底
平原君 竟与 毛遂偕。——《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竟怒不救楚。——《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竟无语凝噎。——宋· 柳永《雨霖铃》
婿竟不调。——明· 崔铣《洹词·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2) 竟然;倒。含出乎意料之意
竟杀蛟而出。——《世说新语·自新》
(3) 又如:竟尔(竟自。竟然);竟是(还是,毕竟是);竟不然(何不,倒不如)
(4) 径,一直,直接 。如:竟直(简直;竟然);竟已(终止);竟此(就到这里,到此为止)
形容词
(1) 全部;完全;整个
恩施下竟同学。——《汉书·王莽传》。注:“周徧也。”
君竟日不出门。——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竟三夜罢。——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竟以宗庙社稷。——清· 周容《芋老人传》
竟成痼疾。——清· 方苞《狱中杂记》
竟行之。
(2) 又如:竟天(满天);竟天价(满天地);竟体(全身);竟夕(整夜,整个晚上);竟世(终生;一辈子)
竟【午集下】【立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
又《說文》樂曲盡爲竟。
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
又姓。出《何氏姓苑》。
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曾禮註:字彙附於去聲,非。
又《韻補》叶居亮切《郭璞·不死圖讚》有人爰處,員丘之上。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竟【卷三】【音部】
樂曲盡爲竟。从音从人。居慶切文六
(竟)樂曲盡爲竟。曲之所止也。引伸之凡事之所止、土地之所止皆曰竟。毛傳曰。疆、竟也。俗别製境字。非。从音儿。此猶章從音十會意。儿在人下。猶十爲數終也。故竟不入儿部。居慶切。古音在十部。讀如疆。
◎ 粤语:ging2
◎ 客家话:[陆丰腔] gin3 [客英字典] gin3 [海陆丰腔] gin5 gin3 [宝安腔] gin3 [台湾四县腔] gin5 gin3 [东莞腔] gin5 [沙头角腔] gin3 [梅县腔] gin3 gin5 [客语拼音字汇] gin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