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造酒剩下的渣滓。比喻废弃无用的事物。
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英dross;
⒈ 酒滓。喻指粗恶食物或事物的粗劣无用者。
引汉 刘向 《新序·杂事二》:“凶年飢岁,士糟粕不厌,而君之犬马有餘穀粟。”
《韩诗外传》卷五:“此真先圣王之糟粕耳,非美者也。”
清 戴名世 《<己卯墨卷>序》:“得其精华而去其糟粕,举笔为文,洒洒自远。”
毛泽东 《新民主主义论》十五:“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的精华。”
⒈ 酒糟、米糟或豆糟等渣滓。
反精华
⒉ 比喻粗劣无用的东西。也作「糟魄」。
引《晋书·卷五五·潘岳传》:「名位为糟粕,势利为埃尘。」
《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八》:「今和铅汞在火中一烧,铅汞化为青气去了,遗下糟粕之质,见了银精,尽化为银。」
英语dross, dregs, rubbish, fig. useless residue
德语Abfall, wertloser Rest (S)
法语rebut, déchet
1、在继承文化遗产时,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对于西方文化,我们要剔除糟粕,吸收精华,决不能毫无批判地兼收并蓄。
3、我们今天研究古代的东西,应当吸取精华,去其糟粕,以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
4、例如我本人不喜欢太斤斤计较的人,因为我自身便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这类人就属于尺度过小。凡这类人,没有价值得基本都是被我直接封杀,没有一丝交往兴趣。而有价值的,我便能适当忍耐,以自身能给予对方得价值作为社交核心。即使我不欣赏他,这也不妨碍我观察对方身上的优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5、我们应批判传统文化中的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