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国债(Treasury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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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为1年至10年(包含一年但不含10年)的国债,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其用途或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作临时周转。
根据偿还期限,国债一般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长期国债和永久国债四种。
短期国债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长期国债的期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长时期内支配财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将受到币值和物价的影响。
永久国债是指没有规定还本期限,但规定了按时支付利息的国债,在政府财力许可时可以随时从市场买入而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