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互换(Debt S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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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互换是指两个债务人运用各自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相对优势,通过金融机构的中介,互相交换所借债务的货币种类或债务利息率的种类和水准,以弥补各自在市场上直接筹借这类货币或利息率的相对劣势(或在市场不利的时机,但又急需筹集的情况下所处的劣势),这种互相取长补短,各得其所的交易方式成为债务互换。她的作用是转嫁外汇风险和降低筹资成本。
债务互换的基本类型有两种:
1.货币互换
某美国公司由于瑞士法郎利率较低而发型了一笔5年期瑞士法郎债券,还本当然要支付瑞士法郎,这就扩大了它的风险头寸。该公司为了防避美元对瑞士法郎汇率变动的风险,通过中介银行叙做货币互换,中介银行还有另外一个客户某瑞士公司需要把美元债务换成瑞士法郎,期限相同。于是双方分别于中介银行订立协议,以两种货币互换,5年后作相反的交换,如图所示:
通过这个互换,改美国公司的瑞士法郎债务所产生的汇率风险得到抵补,实际上它等于借了美元,5年到期时仍用美元偿还。
2.利率互换
A公司在市场上容易借到某种货币固定利率的贷款,单举借浮动利率贷款时需要支付LIBOR+0.25%的利率。B公司则能接到较为优惠的同种货币付息贷款,而拒接固定利率贷款时则要支付11.5%的利息。但是A公司需要借入浮息贷款;而B公司则需要借入固定贷款,债务的本金金额相同。A公司与B公司利用各自相对优势在分别借入固息和浮息债务后,通过中介银行互换交换支付利息的利率种类。如图所示。
利率互换的结果是:A公司实际支付利息率为浮息LIBOR(比直接借入浮息债券节约利率0.25%);B公司实际支付利率为固息11.375%,比直接借入固定利息债务节约利息率0.125%(11.5%-11.375%)。中介银行得到手续费收入0.125%。
2012年3月9日,希腊实行了债务互换,这被视为有限违约的行为。根据报道,希腊债务互换是以新债换旧债,原债务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到期而希腊却无力偿还,为了避免出现无序违约,欧元区财产们决议通过金援希腊,而保证参与债务互换的那部分债权人能够得到部分偿还。欧元区财长即批准1,300亿欧元(1,720亿美元)的第二轮希腊援助资金。此次不参与互换的债权人将无法得到偿还保证。希腊的这次私营部门参与债务互换使希腊庞大的债务规模减少了近1000亿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