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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薪制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计薪对象,以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法人之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目标,以加强项目全面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承包工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工薪的一种分配制度。简要地说,项目工薪制是把工程项目中部分或全部管理人员的个人收人与项目管理全过程活动(最终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项目工薪包括月度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两部分。
1.基本工薪:能保证职工正常生活的一定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项目经理部月度基本工薪总额=基本生活费标准×定编人数
2.效益工薪:项目管理终结考核、一次性奖励额。
项目工薪总额=项目最终上交公司降低成本额×降低成本额工薪比
降低成本额工薪比=计划降低成本额/[项目定编人员×本项目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计划工期(月)]
本项目人中月平均工资水平=上年度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1十项目工期内月工资增长幅度(%)]
效益工薪=项目工薪总额-月度基本工薪总额
项目工薪在工程成本中支出,支付工薪后成本应不亏损。
项目工薪制是适合于项目经理的薪酬制度。建筑企业的项目管理特点是:涉及的环节多,不可控因素多。工作周期长,涉及的人、财、物、设备等资源多,成本控制难。按照建设部提出的“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按照优化和动态的原则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的指导思想来设计项目经理的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