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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确定型财务决策指对未来情况完全不掌握,决策方案可能出现多种不同的结果,其结果又不能确定的决策。对这种非确定型财务决策,要求决策者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事物发展情况,加以修正和调整。
非确定型财务决策方法,一般都属主观决策方法,缺乏严密的数学计算,主观性强,把握不大。因此,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一般尽可能预测出各种自然状态的概率,把它们转化为风险性决策,运用科学性更强、准确性更高的风险型财务决策方法。
(1)有一个明确的决策目标,如最大利润、最低成本、最短的投资回收期等,
(2)存在着决策者可以选择的两个以上的可行方案,
(3)存在着不以决策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两种以上的自然状态,如市场销售情况好,不好或中等,
(4)不同可行方案在不同自然状态下的损益值可以计算出来。
对于非确定型财务决策,目前我国企业较常用的方法主要有:
1.最小最大损益法
这种方法包括两个方面:从收益的角度来说,它就是通过计算,把各决策方案的最小收益值计算出来,选择收益值最大的方案作为最优的决策方案,这叫“小中取大旷,从损失的角度来说,它就是把各决策方案中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计算出来,然后选择损失最小的方案作为最优方案。例如,有3个方案A、B、C,通过计算得到它们的最小收益值分别为—5、0、10,其中10最大。因此,应选择方案C,由于这是一种比较保守的决策方法,所以又称“悲观原则旷。这种方法的出发点是力求损失最小,从最不利的情况来考虑。
2.最大最大收益法
这种方法与最小最大损益法相反。从收益的角度说,它是通过计算,把各决策方案的最大收益值计算出来,然后选择收益值最大的方案作为最优的决策方案,即“大中取大法”,从损失的角度说,它是先把各方案的最小损失值计算出来,然后取所有方案中损失值最小的作为最优的决策方案。由于这种方法总是从最有利的情况来考虑问题,因此又叫“乐观原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