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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垄断价格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消除或限制价格竞争对手的行为,是一种直接利用价格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行政性垄断
某些具有行政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直接或通过指定企业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其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被控制和操纵,阻碍、限制市场上同种商品、服务价格竞争。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防止外地商品占领市场,打击外地商品,还发布规定,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对外来销售商课以重税。
2、行业性垄断
现在比较盛行的同行议价,就带有行业性垄断的特点。因为同行议价既无消费者参与,也无需政府认可,仅仅代表行业自身的要求,而行业则是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同行议价实质上在行业内部取消和限制了竞争,在国外这种做法也被认定为违法。 一些带垄断性行业或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利用产品和劳务供不应求的矛盾,擅自提高价格或收费标准,强制用户接受。
3、纵向价格垄断
即生产厂家利用产品优势,强行要求批发、零售环节的销售者使用同一价格,否则不供货。这种做法显然不利于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
4、横向价格垄断
一些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分别联手,或工商企业联手,共谋抬高或降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