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合作社(Retailer cooper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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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合作社是一群独立中小零售商为了和大零售商竞争而联合经营的批发机构(各个参加联营的独立中小零售商要缴纳一定的股金),各个成员通过这种联营组织,以共同名义统一采购一部分货物(向国内外制造商采购),统一进行宣传广告活动以及共同培训职工等,有时还进行某些生产活动。例如,荷兰中小零售商组成“采购联营组织”,直接向国外订购货物,并有自己的仓库,这种组织实际上是中小零售商联合经营的进口批发机构;瑞典的ICA是由5000多家零售商联合经营的批发机构;美国联合食品杂货商公司实际上也是一个零售商合作社。
在西方国家,工商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获得更多利润,在激烈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不仅在渠道系统内采取垂直一体化经营或联合经营的方式,而且在同一层次的若干制造商之间、若干批发商之间、若干零售商之间采取横向联合经营的方式。
零售商合作社一般由本部、分店、配送中心三部分构成,三者的专业分工及功能各不相同。
本部担当着如下机能:
1、经营管理机能。负责整个公司的经营管理,如分店经营计划的拟定、指导执行及考核;商品从采购、库存管理、到分销的流程控制等。
2、统筹进货机能。统筹采购商品,并拟定商品计划及经营指导。
3、教育训练与指导机能。人员的开发、培育及经营指导等教育训练。
4、促销机能。共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5、开发机能。新产品、新店铺、新系统的开发。
6、融资机能。提供分店资金的融通与垫付货款。
7、信息机能。收集和加工来自各分店的销售额等各种数据,把有价值的销售信息提供给分店。
而分店则有如下机能:
1、商品销售机能。负责销售商品及相关的促销活动。
2、订货机能。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定时向总店订货。
3、现场管理机能。负责销售现场的商品陈列和管理。
4、库存管理机能。分店库存商品的管理。
5、顾客服务机能。提供顾客需要的服务,如提供顾客休息室、送货上门、商品介绍及操作示范、邮寄服务等。
在总店和分店的专业分工中,重要的不同于独立零售企业的是:总店负责商品采购和管理,分店则负责销售商品,国内理论界多把其归纳为联购分销,批量经营。
配送中心的运作则可解决下列问题:
1、商店数目增加引起的总公司对各店之间货品的运送、管理的困难,避免因货物运送不到而导致的销售机会的丧失。
2、各店自行作业所产生的采购成本过高,产品种类过少的问题。
3、由于加盟店数增加,使得各店之间距离扩大,运输成本上升,不得不提高商品售价的问题。
4、各分店商品库存增加,库存费用上升,营业面积减少的问题。
5、各分店送货车辆增加,造成各店附近街道交通堵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