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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佛学派看来,在具有寡占或垄断市场结构的产业中,由于存在着少数企业间的共谋、协调行为以及通过高进入壁垒限制竞争的行为,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性,其结果往往是产生超额利润,破坏资源配置效率。这就是集中度—利润率假说。
哈佛学派认为,在具有寡占或垄断市场结构的产业中,由于存在着少数企业间的共谋、协调行为以及通过市场进入壁垒限制竞争的行为,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性,其结果往往产生超额利润,破坏资源配置效率。
因此,如果具有市场支配力的企业增加的话,整体经济就会受到垄断弊病的侵害,因此主张必须对这些产业采取企业分割、禁止兼并等直接作用于市场结构的公共政策,以恢复和维护有效竞争市场秩序。
通过调查了美国制造业42个产业,并将它们分为两组:一组是CR8(8家最大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大于70%的21个产业;另一组是CR8小于70%的另外21个产业。调查结果显示,这两个不同集中度的产业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利润率差异,前者利润率平均为11.8%,而后者平均只有7.5%。
德姆塞茨认为,集中度与利润率的正相关很可能并不反映高集中产业内主要企 在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中通常具有的高额利润究竟是来自垄断势力还是来自大企业的高效率,这也是芝加哥学派与哈佛学派争论的一个焦点。芝加哥学派认为,即使市场中存在着某些垄断势力或不完全竞争,但只要不存在政府的进入规则,这种不均衡状态在现实中通常则只能是暂时的。
因此,在高集中度的市场上企业获得高利润是市场处于非均衡状态时的暂时现象,它会随市场趋向均衡而消失。既然高集中部门获得高利润不是长期的稳定现象,也就不存在高额垄断利润和作为其基础的垄断势力。芝加哥学派特别注重判断集中及定价结果是否提高了效率,而不是像结构主义者那样只看是否损害了竞争。
德姆塞茨等人通过许多实证研究,批判了哈佛学派的“集中度——利润率”假说,指出高集中产业中的高利润率与其说是资源配置非效率的指标,倒不如说是生产效率的结果。德姆塞茨认为,集中度与利润率的正相关很可能并不反映高集中产业内主要企业相互勾结提高价格的行为,倒是更能反映高集中产业内主要大企业的更高效率和更低的成本。
因此在芝加哥学派看来,如果高度集中的市场上长期出现高利润率,这只能说明是该市场大企业高效率经营的结果。因为不是建立在高效率经营基础上的高利润水平,都会招致其它企业的大量进入而使利润率很快降至平均水平。正是各个企业通过合理选择采取最优行为的结果,在适者生存的法则下效率高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才导致高集中度市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