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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在经营主营业务以外兼营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金等支出。如商业企业兼营的加工业务、修配业务、出租业务等发生的支出。
对附营业务,财会部门应根据前列服务项目,在“附营业务收入”帐户内分设有关专户进行核算。由于附营业务项目的不同,所以附营业务的核算方法也随之而异。对小卖部商品销售,基本上实行对零售企业的“售价核算”办法。夜旅店宿费收入和蒸馏水收入,一般只核算收入不核算成本。但为了考核指标,有的则在企业内部对费用开支实行分项管理或是简易核算。
财会部门根据收款员交来的“附营业务收入日报表”,审核无误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增):现金
贷(增):附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
附营业务收入——旅店宿费
附营业务收入——蒸馏水
同时,结转成本:
贷(减):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