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性公告
防卫性公告是发明人出于某种原因不准备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但同时又想使其发明得到一定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他可发通过在刊物上发表等形式公布发明材料,并声明自己已作出这一发明,这样就限制了别人就同一发明去申请专利。美国是采取防卫性公告制度的典型国家。它要求采取防卫性公告的发明人须向专利局提交有关的文件。由于发明人实际上并不要求取得专利,所以专利局对文件内容一般不作审查,只是将有关的文摘、附图、著录资料等加以公布,并把文件提交人看作此项发明的最先发明人。这就防止了别人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了原发明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