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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是根据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称为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主要依据。出纳员在接到会计人员编制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时,应当对凭证的项目和内容逐一进行认真复核。复核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与现金收款凭证的复核和支票结算方式所介绍的内容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对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的复核还应注意复核以下内容:
(1)付款凭证的“摘要”栏是否注明付款结算方式。
(2)付款凭证支付项目是否是国家控制的商品,有无企业所在地或上一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书面证明等。
(3)重大开支有无企业领导或总会计师签批手续。
出纳员在复核凭证中如果发现其中一项不符合制度规定,应当立即将凭证退回编制凭证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
银行存款付款的处理程序一般处理程序为:
(1)复核付款原始凭证(如购货合同、购货发票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2)填写付出票据登记簿,详细记载付款日期、结算种类、内容及付款金额等。
(3)填写支票及结算凭证。
(4)到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或结算)手续。
(5)根据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