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综合化(Syntheticalization of Financial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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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务综合化是指金融机构突破原有的专业化分工的限制,综合经营多种金融业务。
自20世纪80年代起,经过被称为“金融大爆炸”的一系列改革,英国、日本、美国先后踏上了金融自由化、综合经营之路(德国一直实行“全能银行”制度)。以英、美、德、日为主导的西方金融业,共同推动着国际金融综合化浪潮,并在2007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饱经考验。经过金融危机的洗礼,具有多元业务组合、稳定资金来源和风险分散优势的大型综合化金融集团如花旗集团、JP摩根大通、汇丰集团等,虽受损伤,但安然存活;而一大批杠杆率高、规模较小、经营模式单一的投行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迅速垮塌,“幸存者”如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则纷纷转型为银行类控股公司,走上金控集团之路。
金融业务综合化是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主要表现在:
②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大大拓宽,不仅在原有资产负债表内业务范围内提供更多的多样化服务,而且在资产负债表外开拓经营领域,扩大各种手续费收入,从而扩大盈利来源。外汇买卖、投资顾问、现金管理、融资委托、信息咨询等项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经营项目。
③非银行金融机构运用自身的特殊有利条件,创造了多种适应社会公众需要的金融工具,进行大量的融资活动,成为商业银行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本世纪80年代后期,商业银行约有1/3的传统业务——工商贷款被非银行金融机构抢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差别因此而变得日益模糊,两者间的业务交叉与渗透程度日渐加深。
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金融机构实行的某种程度的综合经营,促进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速成长,但由于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也一度导致金融秩序混乱,并对当时的经济过热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经过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治理整顿,1996年实施的银证、银信分家,特别是2003年“一行三会”监管格局的确立,中国最终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体系。新的监管体系既规范了发展也促进了发展,十年来银行、证券、保险业及各种新兴金融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逐渐通过多种方式的创新突破原有市场边界,在政策引导与市场力量共同推动下,中国金融业逐渐呈现明显的综合化趋势:
一是业务交叉合作与创新。以理财为代表的各类金融产品的兴起,逐渐改变了金融业传统“分工”格局,为金融综合化进程创造了微观基础;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相互代理、交叉销售为契机,丰富了金融机构的销售功能,为金融综合化进程打通了渠道基础;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藩篱松动之后,一些新型跨行业跨市场合作业务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兴起,在支付方式、销售渠道,甚至融资方式上改变着传统金融运行,使金融服务综合化趋势具有了新的技术内涵。
二是资本渗透。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境内外通过设立或投资入股的方式已部分或全部拥有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基金等类金融机构。而且,银行类母公司对非银行类子公司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提高非银行子公司在相关行业的影响力。证券、保险类集团公司也在关联性强的业务领域进行资本辐射。
三是组织创新。中国目前主要有五类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其一,金融控股公司型,比如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集团自身一般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主要负责战略规划、风险控制、财务审计、监督管理、交叉联动等职能,旗下金融业务功能齐全,结构相对均衡,但特色各不相同。其二,大银行主导型,如工、农、中、建、交、国家开发银行等大中型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主导设立的控股公司,通过投资收购或成立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非银行子公司,搭建综合金融平台,这类机构银行业“一业独大”,其他业务围绕银行母体展开。其三,地方政府主导型,即由地方政府主导,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为基础组建。如上海国际集团、天津泰达集团等,均以参(控)股方式进入金融领域,区域特征明显。其四,资产管理公司型。华融、信达等资产管理公司,在完成了十年前承接的处置剥离资产的历史使命后,正迅速向综合金融服务集团转型。其五,实业渗透型。少数大型企业集团(包括民营)涉足金融业,形成所谓“产融结合型”金融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