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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钻费用保险是指鉴于被保险人支付附加保费 ,承保人同意对于井喷、塌陷和火灾所造成的不可恢复的钻井的丧失,支付重新钻掘一个被保险井或其任何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如果可用留在被保险井内的钻杆或通过救助井来控制井喷、井塌或火灾来完成钻井工作,本保险就不负责重新钻井费用。其他条款不变。
重钻费用保险是控制井喷费用保险项下的另一个附加风险,承保这种风险的先决条件是首先承保控制井喷费用保险。
在本保险项下,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由于井喷、塌陷及火灾事故而导致了被保险井无法恢复钻进或生产而报废后重新打一口替代井所产生的费用。但是,重钻井的深度和条件不得超过发生事故时的深度和条件。赔偿责任限额以井喷控制费用的综合单一责任险为限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井喷控制费用的限额。
如果被保险井发生了本保险单所承保的风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是仍可通过现场设备或救助井或其他技术处理完成钻井或继续生产,而被保险井没有报废,本保险对所产生费用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