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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计量是指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资产重置成本的计量,主要适用固定资产盘盈和资产评估的计量。它是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再估算出资产与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乘以成新率,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价。
负债重置成本的计量,主要适用于预计负债的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重置成本计量能够避免价格变动的虚计收益,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客观评价企业的管理业绩。但是,确定重置成本较为困难,无法与原持有资产完全吻合,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其次,它仍然不能消除货币购买力变动的影响,也无法以持有资产的形式解决资产保值问题,使以后的生产能力难以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