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团队法
所谓重点团队法,是指培训者在培训对象中选出一批熟悉问题的员工作为代表参加讨论,以调查培训需求信息,这种方法是面谈法的改进。
a)能代表所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可以从每个部门、每个层次选取)。
b)要熟悉需求调研中讨论的问题,在岗位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
优点:不必和每个员工逐个面谈,时间费用比面谈法少。
缺点:对协调员和讨论组织者要求高,所选取的代表对象对结果影响大。
a) 培训对象分类:最好选取那些工作经历较丰富、同时又不是部门的直接领导人的这类员工参加。(即不挂职务,但很有威信,也就是精神领袖。)
b) 安排会议时间及会议讨论内容;
c) 培训需求结果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