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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仓是指某基金买入某种股票,投入的资金占总资金的比例最大,这种股票就是这只基金的重仓股。同理如果你买了三只基金,有70%的资金都投资在其中一只上,那么这只基金就是你的重仓。重仓通常指超过15%的仓位为重仓,超过30%为严重重仓,超过50%为超级重仓。
“重仓”的投资行为等同于在股票投资中将大部分资产投资于一只股票,这无疑是危险和不理智的。由于这笔资金投资的是单个信托产品。如果其投资的信托产品发生风险,就会造成这部分投资者的较大投资损失。而这种损失往往是这部分“重仓”投资者难以承受的。
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说,这种做法无疑是具有较高风险的。过高的投资集中度伴生着较高的投资风险。但在信托产品较高的年化预期收益率和“不败”兑付记录面前,投资者往往更多关注了收益,而忽视了风险。从产品角度来看,目前集合信托产品以单一项目型集合信托为主。 组合投资型信托产品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等问题,发展并不完善。这就客观造成部分个人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只能被迫是一次“重仓”投资行为。
要改善和避免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重仓”投资行为,一方面要加大组合投资型信托产品(即某信托产品投资于多个信托计划来平衡风险)的开发,改变目前组合投资信托产品信息披露不完善的现状,做到对所投资基础资产的充分信息披露,让投资者通过自主选择、投资于组合投资型信托产品来平衡投资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信托投资者的风险教育。让投资者充分认识将大部分资产配置于单个信托产品的现实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