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日(Notic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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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日是根据期货交易的惯例和各期货交易所的规定,通知日一般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
在这一天,交易所的结算部门要将打印好的期货合约通知单分别送至该合约的买卖双方,要求他们做好对冲平仓或到期履行实物交割义务的准备。如果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在购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即持有了一定的交易头寸以后,没有在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以前将手中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冲平仓,他就必须承担履行实物交割的责任和义务。
通知日的交割通知是在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之前两天的交割日,期货合约的持有者(包括空头和多头)要向期货交易所提交通知书,表明其要对持仓的期货品种进行实物交割,例如,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有关股票指数合约的交易中,交易所规定:通知日的成交价格是以当日下午两点的合约成交价格为准,即两点以后的交易,也以两点的价格为准进行交易。但交易商要在下午8点以前向交易所提交是否履行交割义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