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资金交收账户是结算参与人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的用于资金交收的结算账户,其设立的目的是方便登记结算机构在其与结算参与人之间进行结算资金的划付,证券公司存放在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统称结算备付金。
同时对于经营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的结算参与人,还要分别设立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资金交收账户,其内存放的资金也分别称之为自营结算备付金和客户结算备付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所有结算参与人存放的自营结算备付金和客户结算备付金在结算银行单独设立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存放。
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算参与人资格证书;
(三)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申请表;
(四)资金交收账户印鉴卡;
(五)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
(六)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