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总公式(General Formula For Cap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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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总公式是指资本的流通公式,即货币(G)-商品(W)-更多的货币(G')。资本流通公式的目的不同于商品流通公式(W-G-W)的目的。在商品流通中,商品生产者以取得某种使用价值为目的;而在资本流通中,资本家以取得资本增殖,即获得更多的货币为目的。资本的流通公式,概括了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和银行资本等各种资本运动的一般特征即在运动中自行增殖,体现了各种资本运动的根本目的,即获取剩余价值,所以,通常把它称做资本的总公式。
作为商品流通媒介的货币,只是一般等价物,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而作为资本的货币能带来剩余价值,体现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流通公式(G—W—G’)最明显地表明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动机,概括了各种资本运动的特性,它不仅适用于商业资本,而且适用于产业资本和生息资本。
为贵卖而去买,即G—W—G’,似乎只是商人资本所特有的运动形式。实际上,如果从流通领域来看,产业资本的运动形式也是这样。最后,在生息资本的场合,G—w—G’简化为没有以W为中介的价值增殖运动,即G—G’。因此,G—W—G’事实上是直接在流通流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从以上分析得出的重要结论是:资本在运动中会带来剩余价值。那么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呢?
资本总公式表明,货币在运动中发生了价值增殖。从形式上看,资本总公式与价值规律相矛盾。按照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商品交换按等价进行。
在流通过程中,按价值规律的要求,在交换过程,交换必须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商品价值量不能增加。但是,资本总公式呈现出来的现象是:经过流通过程资本价值却发生了变化,实现了价值增殖。这就是资本总公式的矛盾。
要解决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关键在于说明剩余价值是怎样产生的,或者说货币到资本的转化是怎样实现的。
剩余价值不能产生于流通过程,但又离不开流通过程,它必须以流通过程为媒介,这就是解决资本总公式矛盾的条件。按照这个条件:
(1)剩余价值不能发生在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身上,因为在流通过程中,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代表一个既定的价值量;
(2)剩余价值也不能发生在流通的第二个阶段,即商品的出卖上,因为这一行为只能引起价值形式的变化,从商品形式转变为货币形式;
(3)剩余价值只能发生在第一个阶段所购买的商品上,但又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商品是按价值购买的,所以只能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也就是发生在对这种商品的使用上,这种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就是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