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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盘活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过程。通过摸清家底,分析资产的结构,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不断实现资产运作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拥有固定资产(商铺、住宅、土地以及其他不动产)和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基金等)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创新金融手段让资产由“死”变“活”,使固定资产转换为现金。参与者不放弃资产使用权、股权等便可获得短期资金融通。通过盘活资产可实现短期低成本融资,通过盘活资产进行再投资可获得资产增值收益。
进行盘活存量资产的运作,首先要对可供资源拥有总量,及其中每项资产的规模、所处地地租级差、规划部门所作规划用途、与企业目标造就的核心竞争能力的关联程度、与之相对应的债务额、人员负担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以便进行分析研究的可顾及各方面的因素。
(一)对自行开发利用可能性不大的资产,可即行转让获得长期资金。
随着转制工作的推进,一部分企业转制产生的剩余资产,将由县社统一管理使用,这些资产中有些是比较零星的,无法集中开发利用,有的有一定规模,但其所处位置,资产功用与企业现在和日后的发展目标显然也无关联,如果握在手中不作有效利用,不仅效益低,管理不善,还会进一步减弱资产的功用而造成市值降低,但对社会上当前需要使用这些资产的企业或个人,其效用就相对比较大,这些资产可用公开招标或拍卖的形式,即行转让,从而使企业获得资金,投资于有发展前途的项目。
(二)对企业意在保有的优质资产,可暂以融资形式取得短期资金。
(三)调整优良资产的债务负担,增加可融资额度
有一些资产随着地区经济形势的发展,已明显升值,并且有进一步增强的潜力,其原来有一定数量的债务负担,与资产现在的市值己不相对应,但原来的资产归属和债务单位短期内也无力偿还这些债务,对这部分资产,县社可考虑筹集资金,归还原贷款,使其解脱债务的羁绊,成为优质实物投资资本,或对资产重新评估根据市值再行融资,增强可融资额度。
(四)通过协商处理债务,保全资产
有的资产个体债务负担沉重,严格意议上己不是企业的囊中之物,按原来的资产管理体制,这些资产的归属企业已无力保全这些资产,现在经过改革,县社在资产管理上是一区一社,一级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格局,对有问题资产的处理能力明显加强,同时债权人不大可能直接使用这些资产。要变现这些资产,操作上牵涉一系列棘手的实际问题。对这类资产要进行逐个分析,如果某个资产对企业的日后发展目标具有明显效用的,可考虑筹集资金与债权人协商,以债权作一定比例折扣的方式清理债务保全资产。特别是对具有升值潜力的资产,更应抓住时机及早协商处理为宜。
我们把闲置的零星的与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相关性不大的资产出售变现,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减员补偿金等,对另一种优质资产,如随着地区经济形势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升值潜力,且与企业日后发展目标有相关性的资产,投入必要的增量资本,偿还数额不大的抵押贷款,把优质资产从债务的羁绊中解放出来,使其成为对企业发展更具效用的优质增量资本,或对战略发展的目标企业(项目)注入增量资本,同时匹配新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使其规模得到扩大,资本收益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