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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三查”质量,是防范新增贷款风险的根本环节,是及时准确预警贷款风险和缓解或消除贷款风险的基础保证。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贷款“三查”流程图、贷款“三查”规范以及检验“三查”工作质量的标准,使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有路径、有标准、检查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执行的好坏评判有依据、有准绳。
(2)贷前调查要重点抓贷款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要对借款人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和判断,关键是要通过行之成效的途径和方法验证借款人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以增强贷款审查决策的有效性。同时,贷前调查应当实行双人制,即贷前调查至少要有两人一起参与,共同完成贷前调查报告,以提高贷前调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3)贷时审查要重点抓风险量化预防控制管理。要以风险系统方式量化每项内容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论证贷款发放的风险隐患程度,根据风险度判断掌握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选用适当的贷款方式,使贷款决策从定性分析转向定量分析,以增强贷款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关键是要使审贷分离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贷款审批要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以确保贷款审查工作做深做细,增强贷款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贷后检查要重点抓贷款风险生长的预警和处置管理。
一是要强化贷后跟踪检查制度的刚性,贷后检查的行动、内容、质量要到位。对于贷后检查工作薄弱的行处,要坚决取消其新增贷款审批权。
二是要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地反馈贷款风险生长情况的预警信息。
三是要根据贷款风险预警信息,区别各种贷款风险生长节点,及时果断地采取与之相适宜的贷款风险处置途径和措施,以提高贷款风险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理顺与政府、执法部门、人民银行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依法化解新增贷款风险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