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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差价,又称品质差价,同一时间在同一市场上同一种消费品因品质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
我国价格体系中的质量差价有多种表现形式:
①品级差价,又称等级差价,指种类相同、等级不同的商品之间的价格差额;
②花色差价,社会主义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应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为依据,指品种规格相同而花色不同的商品之间的价格差额;
质量差价是生产不同质量的商品所耗社会必要劳动差异的货币表现,满足社会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同种商品不同的耐用性、适用性和使用效果。商品质量差价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①生产者的技术装备、劳动熟练程度、栽培方法及原材料质量、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不同。一般说,其价格必然较高;反之价格则较低。生产质量较高的商品,需要耗费较多质量高的原材料,要有较好的生产条件和技术等;
②不同质量的商品市场供求状况不同。从而耗费较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成较大的价值量和较高的价格;反之,形成较大的价值量和较高的价格;反之,则形成较小的价值量和较低的价格。从而耗费较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②不同质量的商品市场供求状况不同。如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中的优质产品,常常供不应求,其价格必然较高;反之价格则较低。按质论价,既有利于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低耗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同种商品不同的耐用性、适用性和使用效果。满足社会需要,又有利于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增加花色品种来面对市场。
正确制定商品质量标准,是合理规定质量差价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应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为依据,并参照国际上的质量标准;国家未标定质量标准者,又称等级差价,由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工商企业共同商定较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