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成本(Responsibility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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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成本是以具体的责任单位(部门、单位或个人)为对象,以其承担的责任为范围所归集的成本,也就是特定责任中心的全部可控成本。所谓可控成本指在责任中心内,能为该责任中心所控制,并为其工作好坏所影响的成本。确定责任成本的关键是可控性,它不受发生区域的影响。
责任成本是按照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以责任单位为计算对象来归集的,所反映的是责任单位与各种成本费用的关系。
从成本发生地点来看,责任成本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本责任中心所发生,并且能够为该责任中心所控制和影响的成本。
第二,发生在其他部门而应由本责任中心承担的成本。后者一般是指本责任中心承担的成本。后者一般是指本责任中心的其他部门所提供的材料、半成品的及劳务费用。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责任成本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可预计性。也不是说,责任中心有办法知道它的发生以及发生什么样的成本。
第二,可计量性。责任中心有办法计量这一耗费的大小。
第三,可控制性。责任中心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为来对其加以控制与调节。
第四,可考核性。责任中心可以对耗费的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