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主体
财政政策主体是指财政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财政政策主体包括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不同,中央政府承担提供全国性资源。配置职能、全国性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地方政府承担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再分配职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和稳定职能。
财政政策主体是政府,在财政政策调控市场化实现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应限于在政策的选择、制定颁布和对执行予以监督,而不能通过上级对下级的行政命令和下级对上级绝对的行政性服从,来参与政策的具体执行和实现。
- ↑ 张弘力,矫正中.常用财经词汇简释.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01月.
- ↑ 牛淑珍,杨顺勇.新编财政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
- ↑ 徐瑞娥,卫珑.财经改革热点.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