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期限(The time limit of negot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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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期限是指从谈判人员直接着手进行谈判的准备工作开始至双方达
谈判的期限一般包括这些内容:谈判在何时、何地进行,为期多长;倘若是系列谈判,分几次进行,每次时间大约是多少等,列出谈判的进程表来。[2]
谈判前,双方都在调查对方的谈判期限,对此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a.对方可能会千方百计地保守谈判期限的秘密;b.在谈判时,要通过察言观色,抓住对方流露出来的情绪摸清期限;c.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谨防对方有意提供假情报;d.己方谈判期限要有弹性,可以由此避开对方利用谈判期限对自己的进攻;e.在对方的期限压力面前提出对策。[3]
在谈判开始以前,应当对谈判的期限有所计划和安排。由于谈判的效率问题是评价现代谈判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而谈判的期限直接涉及谈判的效率,因此,谈判方案的制订应将谈判期限的规定包括进去。
谈判的期限是指从谈判的准备阶段到谈判的终局阶段之间的时长。在国际贸易中,谈判的期限通常指从谈判者着手准备谈判到报价的有效期结束之时为止。买卖双方都规定了一定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后即使履行了协议,也可能带来一定的损失,如圣诞礼品在圣诞节后市价将会大跌,因此必须赶在圣诞节之前销售。除去时间限制的影响,谈判的时间拖得越久,谈判双方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越多。因而,应在谈判之前对谈判的时间做出精确计算和适当安排,最后规定一个谈判期限。
谈判期限的规定,可长可短,但要具体、明确,同时又要有伸缩性,能够适应谈判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如某公司对谈判期限做了如下安排:此报价的有效期为1个月。延长有效期的费用,第一个月增加1%,以后每个月增加1.5%。如果超过了3个月,就应重新报价。因为交货等许多交易条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此谈判的最长宽限期应在2个月内达成交易。这是一个较为简明、灵活又能保证卖方总体目标不受影响的时间方案。
明确某一谈判的结束时间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做可以使谈判双方充分利用时间,在不违背互利互惠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地解决争议问题,适时做出一些让步,使谈判圆满结束。运用该策略时应注意两点:一是提出的时间要恰当,如果过早地提出最后期限,会给双方或一方造成时间上的压力,产生消极的影响。二是提出的方法要委婉,强硬提出最后期限,会引起对方不满,使谈判向不利于自己的一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