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外汇指国内企业和个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地点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
我国从1980年10月开始办理外汇调剂业务,为外汇买卖双方调剂余缺。
调剂外汇的范围是:
①各项留成外汇;
②外商投资企业所拥有的外汇;
③华侨、港澳合同胞捐赠的外汇;
④居民个人持有的外钞和外汇存款;
⑤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