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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机制是指有组织的证券交易场所为履行其基本职能而制定的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运作规则,它的重要功能之一是使潜在的投资需求转化为实际交易,发现市场的出清价格。
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主要有:
1、流动性。证券市场流动性包括: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投资者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成交则流动性好,单纯是成交速度快,并不能完全表示流动性好。
2、稳定性。指证券价格的波动程度。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可以用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由于各种信息是影响证券价格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市场透明度是加强证券市场稳定性的重要措施。
3、有效性。包含两方面:一是证券市场的高效率;二是证券市场的低成本。高效率包含: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低成本包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1、定期交易系统。成交的时点是不连续的,一段时间内的委托订单在某一约定的时刻加以匹配。特点有: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2、连续交易系统。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而是指在营业时间里订单匹配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投资者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条件就可以立即成交。特点有:第一,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及时性;第二,交易过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1、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也称为“订单驱动市场”,证券交易价格由市场上买单和卖单共同驱动。特点有:第一,证券交易价格由买卖的力量直接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
2、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做市商给出双向报价,投资者之间并不直接成交,而是从做市商手中买卖证券。做市商收入来源是买卖证券的差价。特点有: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第二,投资者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