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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卡指的是在办理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才能领取,可提供某种资料,用以证明具有某种身份或技能;或用以支付某些物品或服务的PVC卡或纸卡。
1、按主要用途
(1)资金卡
与某个(或某些)帐户绑定,可进行充值、消费(或取款)的卡片。如:银行卡、充值卡。
(2)资料卡
只是提供某种资料,用以证明具有某种身份或技能,而无储值功能的卡片。如:驾驶证。
(3)混合卡
同时具有上述2种用途的卡片。如:社保卡、医保卡。
2、按使用时是否要求人、卡相符
(1)限制卡
在实现卡片的主要功能时,必须人、卡相符,不可由他人代理。比如医保卡(就医时)、驾驶证(驾车时)
(2)半限制卡
在实现卡片的主要功能时,必须人、卡相符。在某些情况下,可由他人代理,但必须同时提供卡主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银行卡
(3)非限制卡
在实现卡片的主要功能时,不要求持卡人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1、便于挂失、补办
有些卡片具有储值与消费功能,或与个人的信用挂钩。当卡片丢失、被盗后若被他人滥用,卡主有可能在资金或信用上受损,故实名办理后即可及时办理挂失以止损。当卡片被意外损坏时也便于补办。
2、保护卡主的个人信息
有些卡片与卡主的某个帐户绑定,而该帐户中含有卡主的若干个人信息。如卡主的这些个人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可能使卡主的资金或信用受损,同时也会干扰卡主的正常生活。而实名办理后,只有卡主(或卡主授权者)才能查看相关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