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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定法是指保险人对每一具有相似风险的类别规定若干客观标准,然后依据标准情况下的风险程度制定出来,并以表格形式列示的一系列费率。
当投保人投保时,核保人员以实际投保标的所具有的风险与原定标准相比较,若其条件比原定标准好,则按表定费率减少一部分;反之,则做适当增加。在确定费率时通常要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占用性质、消防设施、周围环境状况、保养情况等。表定法一般用于性质较为复杂的工商业风险,如火灾保险。例如,建筑物火灾保险,以砖造、具有一般消防设备的建筑物为基础,对影响建筑物火灾的四大因素——用途、构造、位置、防护设施分别确定调整幅度表,并规定调整幅度至多不超过基础费率的15%。
表定法的优点:
第一,它适用于程度不等的风险和各种规模的投保单位。
第二,它可以鼓励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因为费率的高低决定于客观标准的规定,如果防灾防损搞得好,则可规定平均风险以下的客观标准,厘定出较低的保险费率;反之,则厘定出较高的费率。
表定法的缺点:
表定法制定费率的费用较高,不利于保险人降低保险成本;同时,表定法只注重物质或有形的因素,而忽视了人的因素,在实际运用中灵活性太大,业务人员往往在竞争激烈时,为争取承保业务而过度地降低费率,不利于保险财务的稳定和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