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督察
行政督察是文化行政监督最基本的功能。这一功能直接关系到整个文化行政体系运作的正常进行。
无论是上级文化行政机关对下级文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行政性监督,还是文化行政机关内部进行的行政监督,其目的都是检查各级文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文化行政法规以及行政规范和行政纪律的情况。
行政督察一要注意规范性,二要注意时效性:
所谓规范性,就是行政督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文化行政法规以及行政规范和行政纪律,任何文化行政机关和个人,特别是上级文化行政机关和文化行政领导,不得偏离执行行政督察的合法性依据;
所谓时效性,就是行政督察要讲究时效,行政督察必须经常性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