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资本政策(Working Capital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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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本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差额。它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结合可用来衡量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程度。
营运资本政策即营运资本融资政策,是公司的重要财务政策之一,是指如何安排永久性流动资产和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来源问题的政策[1]。
从营运资本与长、短期资金来源的配合关系看,并依其风险和收益的不同,主要有三种可供选择的营运资本政策类型:配合型融资政策、激进型融资政策和稳健型融资政策[1]。
1、配合型融资政策
配合型融资政策是将资产与负债的期间相互配合,以降低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并尽可能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是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由于各类资产使用寿命的不确定性,往往做不到资产与负债的完全配合。在企业的生产经营高峰期内,一旦企业的销售和经营不理想,未能取得预期的现金收入,便会面临偿还临时性负债的困难。因此,配合型融资政策是一种理想的、对企业有着较高资金使用要求的营运资金融资政策。
2、激进型融资政策
激进型融资政策是不但融通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要,还解决部分永久性资产的资金需要。激进型融资政策是一种风险性和收益性均较高的营运资金筹集政策。
3、稳健型融资政策
稳健型融资政策只融通部分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要,另一部分临时性流动资产和永久性资产,则由长期负债、自发性负债和权益资本作为资金来源。稳健型融资政策是一种风险性和收益性均较低的营运资本融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