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买卖
任意买卖(Voluntary purchase and sale)
任意买卖是指基于买卖双方自愿所为的买卖。在任意买卖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地就买卖合同的内容做出约定,并依约履行双方义务。
在任意买卖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地就买卖内容作出合约,并依合约履行双方义务。与强制买卖不同,后者是依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的决定而为的买卖。例如,当事人买卖限制流通物或违反强行法的规定,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或强制收购即是。任意买卖有时也属自由买卖,但是前者指双方无竞争,对方或买卖双方互不竞争,后者指买卖双方相互有竞争。
- ↑ 徐开墅著.民商法的理论与实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05月第1版.
- ↑ 徐开墅主编.民商法辞典(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0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