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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本率是指一家公司的股东权益(资本金加盈利)占资产的比率,又称为自有资金比、产权比;与它相对应的就是负债比例,负债比率是指负债占资产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
自有资金比率=自有资金/总资本金×100%
自有资本率系衡量企业素质指标之一,是企业定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反映企业信用度,供投资者购买该企业股票债券时参考。自有资本率越高,则企业体质越健全。自有资本率因行业不同而异,但最低不宜低于30%。
在总资本中,自有资本率愈高(负债愈少),表示财务越稳健;反之,如果自有资本率低者,则表示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佳,是以举债的方式在经营。
自有资本比率是在账面上设定的资产负债表中自有资本与总资产的最低比例。由于自有资本的扩充能够有效地降低银行总资产的风险,特别是在国际债务危机严重时,许多国家都要求国际统一的自有资本比率管制。 1983年5月,国际清算银行在其作出的巴塞尔协定中,就含有确立国际间统一的银行自有资本比率的提案。1987年1月,英美两国的金融管理当局发表了关于“以风险为基础的自有资本比率管制”的联合报告,该报告是在巴塞尔协议提案的基础上,提议其他国家银行也采纳美国和英国自有资本比率管制。随后,国际清算银行推出了银行自有资本比率管制的国际统一标准(为8%)。
随着自有资本比例的提高,各银行虽增强了自身抗风险的能力,但同时明显地增加了银行的资本成本,从而影响贷款成本的增加。由于银行中介成本大于市场中介成本,市场融资变得比银行贷款更加有利,因此,借款人就会偏好以证券发行来筹资。而银行为改善收益情况,就会增加对具有较低成本的资本的需求,利用资产的提前出售,能够将折现价格与其贷款相应的资本相比较,便于投资者对所要求的资产收益与银行的融资成本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