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减排(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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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减排是指个人或企业在没有受到外部压力的情况下,为中和自己生活或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而主动从自愿减排市场购买碳减排指标的行为。
随着《京都议定书》中CDM机制的发展,自愿减排市场相伴形成。直到2002年,由于人类活动导致全球变暖现象引起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的关注,自愿减排市场才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自愿减排的需求方和认购方是在没有强制性减排指标的约束下,完全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所采取的减排行动。自愿减排市场不属于京都体制,却与CDM市场平行存在。
如果说碳配额的分配和履约是强制减排,那么,开发和管理核证自愿减排量则可以称之为自愿减排。其实,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在我国已有比较长时间,但成交数量非常小,自愿减排以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交易前提,因此,长期以来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但目前国家大力推动强制减排的发展必然将带动自愿减排的发展,最直观的可从7个试点颁发的各个碳排放管理办法中有关碳配额和CCER的抵消机制来看。